年4月26日,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男,23岁,苍溪人)到苍溪县龙山镇贩卖自己采集的药材。正值沙参上市时节,看到龙山场的商人们收购的一堆一堆的沙参,侯某某心生贪念,便四处打探哪里储存的有沙参,欲进行盗窃卖钱。
4月28日,处心积虑的侯某某发现了市场街一门市是居民庞某某用来存储收购沙参的库房,遂在4月28日至4月30日凌晨之间,盗窃走7蛇皮袋沙参,并分三次就地出售给了龙山镇收购沙参的两处商铺,共计非法获利元。
5月6日,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因涉嫌盗窃被苍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